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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机械营销企业开业条件、等级划分及市场行为要求 |
2013-3-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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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8389-2001
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机械(简称农机)营销企业的定义,开业应具备的条件、等级划分的条件及市场行为要求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机营销企业,本标准也适用于兼营农机商品的其他企业。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,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WB、T 1014-2000 农业机械营销企业服务质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 国经贸质[1998]123号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.1 农业机械 agricultural machinery 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农业、林业、牧业、副业、渔业生产、加工、运输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机械。 3.2 农业机械营销企业 agricultural machinery circulation enterprises 从事农业机械及其配件销售、服务的流通企业。 4 开业条件 营销农机商品的企业,应具备下述技术条件。 4.1 人员素质 4.1.1 基本要求 a)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所任岗位证书,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; b)企业内部人员可适当兼职,但应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,企业人数应与业务规模相适应,人员构 成能达到本章的要求。 C)遵纪守法,具备礼貌待客、诚信无欺的职业道德(见WB/T 1014) 4.1.2 法人代表 a)?遵守国家和主管部门有关经营农机的法律、法规及规定,依法经营与管理企业; b)?具有农机专业知识,熟悉农机经营业务; c)?具有经营管理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。 4.1.3 财务及统计人员 a) 具有财务人员、统计人员上岗证; b) 熟知并遵守国家财务、税收、统计及价格等有关法律、法规; c)?遵守并执行财务、商流、统计要求。 4.1.4 业务人员 a) 具有农机专业知识,熟知所经营农机主要机型的性能、构造、质量、易损部位及零部件情况,能识别农机产品质量优劣及真伪,熟悉各机型主要配件的互换、代用情况,并具有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; b)?熟知国家关于经济合同、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、法规,履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, c)?了解国家财务、税收、价格政策,具有安装、调度的能力。 4.1.5 质量管理及检验人员 a)?熟知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产品质量标准,自觉维护企业和用户利益; b)?熟悉所经营主要机型产品的质量、性能及检验方法,能熟练地判断产品质量的优劣. 4.1.6 售后服务人员 按照国经贸质[1998]123号《农业机械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,能够对所售商品发生的故障做出正确的,确定质量责任,负责对商品进行修理并恢复产品的技术性能。 4.1.7 仓库管理人员 a)?熟悉仓库管理中收货、发货、保管、维护保养等主要业务工作程序,并能严格按规范进行实际 操作; b)?了解库存商品保管、保养常识,能对所保管的商品合理存放和适时保养; c)?掌握仓库防火、防潮、安全操作规程,对低级火警能实施有效扑救。 4.2 场地设施??? 4.2.1 场地 农饥营销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范围、规模相适应的场所。(见第五章) 4.2.2 营销设施 a) 经营整机的农机营销企业应具有检验、维修、保养商品的设备,包括通用量检具、拆装工具、仪表和技术资料。 B) 经营配件的农机营销企业应具有一般的硬度、公差检测仪表。 5 等级划分 5.1 等级划分的原则 以能全面、系统反映企业综合能力为原则,将农机营销企业划分为三个等级,即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、一级最高,依次降低。 5.2 等级划分的依据 农机营销企业的等级划分以企业的资产(资金)、场地、设施设备、技术力量、管理和服务水平、信誉、经营规模和能力为依据,具体的评定按相应的评定办法执行。 5.3?等级划分的条件 5.3.1?一级农机营销企业 5.3.1.1?总则 一级农机营销企业就是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、资信良好、具有较大经营规模、设施设备齐全、服务水平一流、管理规范化的企业 5.3.1.2?资金和场地设施 a)?总资产不低于3500万元,净资产不低于350万元。 b)?营业、仓储面积在1500m2以上,有独立的门市部、仓库、维修车间、洽谈室、财务室等; c)?设施设备应达到 WB/T 1014的要求。 5.3.1.3?技术力量 a)?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应有50%以上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; b)?业务人员中应有30%以上是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; c)?售后服务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,有50%以上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。 5.3.1.4?管理和服务水平 a)?具备适应本企业运行的、有效的整套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,有检查、督导及处理措施; b)?服务质量应达到 WB/T 1014标准的要求。 5.3.1.5?经营规模和信誉 a)?年销售额在8000万元以上,经营品种较为齐全; b)?具有对大型农机具、工程机械的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; c)?严格执行商品采购和销售合同,在主要开户银行信誉度在AA以上。 5.3.2?二级农机营销企业 5.3.2.1?总则 二级农机营销企业应是具有一定经营基础和质量保证能力,资金、场地设施、技术力量能满足经营农业机械主机和配件的需要信誉良好,服务和管理规范的企业 5.3.2.2?资金和场地设施 d)?总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,净资产不低于200万元。 e)?营业、仓储面积不低于1000m2,有独立的门市部、仓库、财务室等; f)?设施设备应达到 WB/T 1014的要求。 5.3.2.3?技术力量 技术力量应达到 WB/T 1014的要求。 5.3.2.4 管理和服务水平 a)?企业管理规范,各项规章制度健全; b)?服务质量应达到 WB/T 1014标准的要求。 5.3.2.5 经营规模和信誉 a)?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,经营品种较为齐全; b)?具有一般农业机械主机和配件的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; c) 企业在采购和销售活动中严格执行合同,在主要开户银行信誉度在A以上。 5.3.3?三级农机营销企业 5.3.3.1?总则 三级农机营销企业应是具有一定资产、经营规模和质量保证能力,服务和管理较为规范的企业 5.3.3.2?资金和场地设施 a)?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,净资产不低于50万元。 b) 营业、仓储面积不低于200m2,有独立的门市部、仓库、财务室等; C) 有一般的硬度、公差检测仪表。 5.3.3.3 技术力量 a)?企业法人应具有大专(或相当于大专)以上学历; b)?业务人员中应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。 5.3.3.4?管理和服务水平 a)?企业管理较为规范,主要规章制度健全; b)?服务质量应达到 WB/T 1014标准的要求。 5.3.3.5?经营规模和信誉 a) 年销售额在600万元以上; b) 售后服务能力满足《农业机械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; c) 企业信誉良好。 6 市场行为要求 市场行为要求是农机营销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应达到的最基本要求。 6.1商品采购要求 6.1.1 应选择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的农机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进货。 6.1.2 购进的商品应具有厂名、厂址、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合格证。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产品不得购进和经营。 6.1.3 应与供应商签定商品购进合同和售后服务协议,并认真履行其权利、义务。 6.2 商品验收要求? 6.2.1 农机营销企业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。 6.2.2 商品质量检验 对入库商品的包装、防锈、外观、数量进行检查,验明厂名、厂址、品名、规格型号、出厂日期以及合格证、标识、标准号和使用说明书等是否齐全,并做必要的常规检验。 6.3 仓储管理要求 6.3.1 库存商品要按特性分类摆放,符合“科学、条理、整洁”的保管要求,做好登记,保持帐物一致。 6.3.2 及时检查库存商品质量,按时启动、加油、运转或翻动。需保养的商品,应及时按科学方法维护保养,保证库存商品无差错、无锈蚀、无变质、无丢损,安全完好。 6.3.3 保证仓库安全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等预防工作;定期检查、更新消防设备,经常进行仓库人员的消防教育,提高警惕,及时排除隐患。 6.4 销售服务要求 6.4.1 商品销售人员要如实向用户介绍商品的生产厂家、规格型号、技术性能、质量等级及其他有关技术质量情况,向用户推荐优质商品。 6.4.2 商品销售人员要如实向用户介绍商品的使用、维护、保养等方面的注意事项及售后服务方式和修理单位,提供有效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。 6.4.3 出售农机整机时按生产厂装箱清单给带齐随机工具、备件、附件和合格证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,要帮助用户安装、调试。 6.4.4 出售配件时要给用户讲清该零部件适用与通用互换机型,解答用户疑问,积极帮助查找用户急用的零部件。 6.4.5 销售旧农机商品及处理商品时,必须遵循明示、自愿的原则,不得坑害用户。 6.4.6 国家明令淘汰或有碍用户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商品不得销售和削价处理。 6.5 售后服务要求??? 6.5.1 执行国经贸质[1998]123号《农业机械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。 6.5.2 根据经营规模设置“三包”服务机构。 6.5.3 农忙季节应设“维修电话”或有专人值班并能保证及时排除主要产品故障。 6.5.4 对外公开投诉电话,妥善处理用户的咨询、查询、投诉。 6.6 财务管理要求 6.6.1 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会计、税务等各项财经法规,加强财务管理,真实核算并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。 6.6.2 应有商品明细帐、保管帐、财务账、进货发票(增值税发票)、售货发票、保管票据,以上账本票据齐全。 6.6.3 依法交纳国家和地方税款,接受税务法定机关检查。 6.6.4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上报企业会计、统计报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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