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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化市农委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|
2013-4-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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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3月份以来,通化市农委按照国家《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》和《2013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》要求,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。
一是认真审核县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,并及时上报省农机主管部门,同时撰写了«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审核过程中的几点思考»调研材料,提出了对县级方案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。
二是在«通化市农网»开辟“农业机械购置补贴”专栏,宣传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,传达省市农机文件,发布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动态和信息等。让全市农机主管部门、农机购机户和广大群众通过«通化市农网»及«通化农业机械化网»及时了解通化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。
三是为了严格执行国务院“三个严禁”、 农业部“四个禁止”、“八个不得”等有关规定,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,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,严明工作纪律,市农委印发通知,与各县(市、区)农机化主管部门签订«通化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责任书»,明确了市、县有关职责和奖惩制度。
四是为了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,印发了《通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并以文件形式下发,通过加强组织领导、明确工作职责、开展培训宣传、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,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不变形、不走样,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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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出处:通化市农委农机科 刘连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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